自貢網記者 黃鴻
日前,自流井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轄區某藥房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該藥房玻璃外墻發布有一張關于“安宮牛黃丸”的廣告宣傳海報。
經查該藥房發布的“安宮牛黃丸”宣傳海報中有“3月6日驚蟄時節服安宮,服用安宮牛黃丸最佳時期第一粒3月5日、第二粒3月6日、第三粒3月7日”等內容?!鞍矊m牛黃丸”屬于處方藥,《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明確規定,禁止在大眾媒介發布處方藥廣告。目前,該局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對該藥房立案調查。
按照規定,處方藥只能在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共同指定的醫學、藥學專業刊物上作廣告。經營者擅自發布處方藥廣告,對患者極易產生誤導,侵害了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生命安全。查處該案對藥品經營企業將起到警醒和震懾作用,為藥品經營企業的廣告行為樹立紅線。
編輯:周馨鈺
責任編輯:冉華陽
編審:舒旭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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